許詩玉博士所定義的「經濟原則」就是:個人或組織以小的資源投入(input)之後而能獲取大資源的產出(output),而不會發生不合理、不合情、與不合法之情事者,皆屬之;小資源的投入系指投入小的犧牲、代價、成本、或其他;大資源的產出系指獲取大的效果、報酬、利潤、或其他;資源種類可以包括人力、物力(含自然資源)、財力、情報、動作、以及時間等等。個人或組織若取用資源時合乎經濟原則,便能「成功」。
資源之耗用以金額以及/或者數量表示時,那就是「成本」。資源之不經濟使用,就是一種浪費或罪惡;資源浪費的那一部分「成本」,若以複利計算,則其數就至為可觀。
若資源浪費的那一部分只是在個人或組織成員的視線之外就完全不記得了(out of sight, out of mind),那麼這個經濟體資源之入不敷出便是其失血現象;失血不止便註定要衰亡。因此,資源取用須合乎經濟原則。
外界的個人或組織難以瞭解另一個人或組織內部資源的事情。正如紐約新學派大學米蘭諾管理與都市政策研究所組織變革管理課程主席立普頓(Mark Lipton)博士在其2003年所著《願景的實踐(Guiding Growth: how vision keeps companies on course)》一書中說(注5:黃逸華譯2004:45):「地面上的觀察者所欣賞的那道優美的弧線,根本不能代表坐在太空艙裏的感覺。」
個人或組織成員要以坐在太空艙裏身曆其境的感覺來感同身受內部的優點和缺點何在,並積極進行改善,使缺點盡速消失並讓優點臻於至善。
個人或組織內部資源的內在優點(intrinsic resource advantages) 固然甚多,但是其內在缺點(intrinsic resource disadvantages)也確實不少。正如若松義人(Yoshihito Wakamatsu)與近藤哲夫(Tetsuo Kondo)在所著《豐田智慧》說(注6:林慧如譯2005:242):「光靠改善缺點還是趕不上時代變化。」吾人不必過分在意小缺點,但重點要放在沒有重大的缺點而且大優點要遠多於小缺點。
儘管內部資源的缺點源源不絕,原則上,個人或組織仍應視其內部情況,將其優點為必要之設置或修升,並將其可改進之缺點為必要之刪除或改降。個人或組織成功利用內部資源的法則就是要把其資源優點以倍數提高,而把其資源缺點以自由落體的速度減少;如此這般為之,其亦符合經濟原則。
